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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新能源“平价上网”时代的加速到来,新能源增长动力依然强劲。“十四五”期间能否实现能源转型目标,关键是要解决好新能源与各类电源、灵活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协调发展问题,合理调控开发规模布局与科学制定消纳指标尤为重要。
日前,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发布《2019中国电源发展分析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,《报告》基于新能源消纳不同理念,设计了“十四五”期间新能源发展的不同情景和方案,通过分析“十四五”新能源发展规模、开发布局及利用水平等相关问题,提出了相关建议。
5%弃电率目标下的新能源发展情景:
方案一
延续“十三五”期间西部北部东中部新能源新增装机布局比例
新能源布局进一步向东中部地区倾斜
(1)“十四五”期间,西部北部地区新增新能源装机不宜超过8200万千瓦(不包含内蒙古西部1800万千伏)。由于西部北部地区投资成本低,资源条件好,随着红色预警逐步解除,以及平价上网各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等政策出台,“十四五”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长可能向西部北部地区回流。为此,需要考虑西部北部地区平价上网对上网新能源项目进行规模管控。
(2)东中部地区可充分利用本地消纳空间发展新能源。统筹海上风电、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,可在华东、华中、华北地区受端地区新增装机约1.39亿千瓦。
(3)电力供应成本可以下降450亿元,同时全国新能源装机总规模可以增至7.5亿千瓦。
(4)2025年西部北部地区(不包含内蒙古西部)新能源弃电率为7.1%,东中部地区新能源弃电率为2.7%。
综合分析显示,如果“十四五”期间,如果继续保持总体弃电率不超过5%的目标,应坚持新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,合理规划新增规模与布局,进一步向东中部地区倾斜,并继续控制西部北部新增规模。
测算表明:2025年新能源“利用率”管控目标为92%,新能源规模更大,在减少电网运行压力的同时,也具有更好的系统整体经济性。
(1)5%弃电率目标条件下,坚持新能源集中式与分散式开发并举的同时,推动跨区特高压布局进一步向东中部地区倾斜。
(2)为促进新能源科学发展,建议完善新能源消纳“利用率”内涵,即考虑全社会用电供应总成本最低原则下的新能源消纳指标。
(3)倡导新能源与灵活调节资源并行,协调发展的思路,积极推动扩大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范围和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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