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四五”我国新能源发展情境分析及预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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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管理类:战略规划
  • 行业:新能源
  • 来源:国网能源研究院

随着新能源“平价上网”时代的加速到来,新能源增长动力依然强劲。“十四五”期间能否实现能源转型目标,关键是要解决好新能源与各类电源、灵活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协调发展问题,合理调控开发规模布局与科学制定消纳指标尤为重要。

日前,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发布《2019中国电源发展分析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,《报告》基于新能源消纳不同理念,设计了“十四五”期间新能源发展的不同情景和方案,通过分析“十四五”新能源发展规模、开发布局及利用水平等相关问题,提出了相关建议。

5%弃电率目标下的新能源发展情景:
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们新能源发展重心由西部地区逐步向东中部地区转移,对于“十四五”新能源发展。考虑以下两种方案并分析相应计算结果。

方案一

延续“十三五”期间西部北部东中部新能源新增装机布局比例

计算结果显示,2020-2025年西部北部地区新增新能源装机约1亿千瓦,2025年全国总规模7.4亿千瓦,为完成新能源5%弃电率目标,西部北部需要多投资1400亿元建设外送通道,花费670亿元用于投资和改造各类灵活调节电源。这种开发方案经济性相对较差,同时会给电网安全带来更多的压力。
方案二

新能源布局进一步向东中部地区倾斜

  • (1)“十四五”期间,西部北部地区新增新能源装机不宜超过8200万千瓦(不包含内蒙古西部1800万千伏)。由于西部北部地区投资成本低,资源条件好,随着红色预警逐步解除,以及平价上网各项目不受年度建设规模限制等政策出台,“十四五”期间新能源装机增长可能向西部北部地区回流。为此,需要考虑西部北部地区平价上网对上网新能源项目进行规模管控。

  • (2)东中部地区可充分利用本地消纳空间发展新能源。统筹海上风电、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,可在华东、华中、华北地区受端地区新增装机约1.39亿千瓦

  • (3)电力供应成本可以下降450亿元,同时全国新能源装机总规模可以增至7.5亿千瓦

  • (4)2025年西部北部地区(不包含内蒙古西部)新能源弃电率为7.1%,东中部地区新能源弃电率为2.7%

综合分析显示,如果“十四五”期间,如果继续保持总体弃电率不超过5%的目标,应坚持新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,合理规划新增规模与布局,进一步向东中部地区倾斜,并继续控制西部北部新增规模。

测算表明:2025年新能源“利用率”管控目标为92%,新能源规模更大,在减少电网运行压力的同时,也具有更好的系统整体经济性。

预计,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国新能源仍然可以保持快速增长,全国新增装机2.7亿-3.1亿千瓦,2025全国新能源规模7.5亿-7.9亿千瓦,装机占比27.2%-28.2%,发电量占比12.3%-12.7%

关于“十四五”新能源发展建议
  • (1)5%弃电率目标条件下,坚持新能源集中式与分散式开发并举的同时,推动跨区特高压布局进一步向东中部地区倾斜

  • (2)为促进新能源科学发展,建议完善新能源消纳“利用率”内涵,即考虑全社会用电供应总成本最低原则下的新能源消纳指标。

  • (3)倡导新能源与灵活调节资源并行,协调发展的思路,积极推动扩大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范围和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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